湖北省纪委、省卫生计生委近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情况汇总
2015年下半年以来,湖北省委、省纪委严肃处理了多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案例,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年7月7日省纪委公开通报了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1)2015年4-5月,省委检查组抽查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超过60%。2014年11-12月,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中发现全省地税系统还存在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严重问题。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公车配备等情况下,省地税局党组没有严肃认真对待,没有采取坚决措施进行彻底整改,没有举一反三,致使有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2)2015年1-5月,省检查组抽查发现洪山区部分党政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问题比较突出。同时检查发现,洪山区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督促查处和问责不力,致使区内部分单位多次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3)2014年9月黄石市委检查组在督查中发现,黄石团市委有些文件存在有红头无具体日期、文件内容与主题不符、文件中有明显错误等问题,团市委党组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期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致使出现为应付督查,从网上直接下载有关迎检文件、制度及相关资料和编造文件、资料问题,市团委书记默许弄虚作假应付督查。
(4) 2015年2月,襄阳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夏先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公安系统有多名公安局长因涉及夏先禄案件被免职和立案调查。襄阳市公安局纪委监督责任严重缺失。
(5)2015年2-6月,谷城县发改局4名领导班子成员、4名工作人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局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6)2014年12月某工作日中午,通山县食药监局副局长张勇,与工作人员刘某等人因公在该县黄沙镇调研后进餐,镇食药监所负责人高天赋等5人陪同并违规饮酒,致刘某急性酒精中毒窒息死亡,张勇、高天赋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局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7)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英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违规多发工资、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县卫生计生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没有正确履行职责。
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武汉市洪山区原区委书记刘涛,黄石团市委书记禹爱民,谷城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正春,通山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涛,英山县卫生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愚等6人是因本部门(单位、系统)出现严重作风问题或腐败问题,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省地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国勇,洪山区委原常委、区纪委书记杨琼鹏,襄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樊信炳3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2016年1月31日省纪委通报省畜牧兽医局、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
(1)2013年3月以来,全省畜牧兽医系统34名干部因动物疫苗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其中,31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时间主要集中在2008年至2012年,作案手段是利用动物疫苗的招标采购、调配使用、资金监管等职务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反映出省畜牧兽医系统党委未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动物疫苗管理存在严重的系统性漏洞。
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发生的大面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两位党委成员(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局纪委书记,未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负重要领导责任。
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给予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万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现任职务,按照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对省畜牧兽医局另三名党委领导分别鉴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已退休人员取消其副厅级待遇,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调整退休待遇。
(2)经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12个内设处室中,有9个处室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会议费管理办法,虚列会议套取财政资金、在会议费中违规支出等问题,违纪金额合计103.3872万元,其中在会议费中列支烟酒、公款送礼物费用17.1万元属于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且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属于顶风违纪。
时任省运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对该局连续出现的上述违纪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两位党委委员(副局长)对其分管处室及分管工作发生的违规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省运管局出现的上述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
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给予时任省运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先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现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给予运管局三名党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另行处理。
(三)2016年 2月1日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5年10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军驾驶单位假期值班用车,接送女儿上学,违规使用公车;
(2)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仙桃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建红安排或同意虚列支出套取单位资金4.8万元用于春节送礼开支、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6740元;
(3)2015年6月,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段茂盛在黄冈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26人礼金,共计5500元;
(4)2015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处在阳新县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研讨会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游览当地景点,变相公款旅游;
(5)2014年11-12月,神农架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员工在桂林、重庆、成都等地学习考察期间,游览周边景区,用公款报销;
(6)湖北银行荆州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涛任职期间,经常违规参与打高尔夫球高消费活动;
(7)2015年3月,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原纪委书记曹全胜组织参与了一起违规公款同城宴请活动,消费的3319元以招待费名义在财务报账。
以上7人分别受到了所在单位或系统纪委的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部分人员退还了相关费用,个别人员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四)2016年 2月1日省纪委通报8起收送礼金典型案件
8起典型案件分别是: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原总经理、原党委委员杨步国严重违纪案;随州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陈传根严重违纪案;宜昌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熊伟严重违纪案;荆州市原副市长马秋平严重违纪案;咸宁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程群林严重违纪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成员、省版权局原副局长陈连生严重违纪案;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严重违纪案;黄梅县委原书记余建堂严重违纪案。
上述8人均严重违纪违法,且收受礼金持续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绝大多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上述8人送礼金的党员、干部视情况分别给予纪律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五)2016年 2月4日省监察厅通报4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问题
(1)襄阳市余家湖污水处理厂整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问题。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襄阳市环保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分别被诫勉谈话;因对工作监管或督办不力、把关不严,襄阳市环保系统有6人受到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监管不力,市建委及襄城区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冶市湖北宏力铸造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因未履职尽责,时(现)任殷祖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分别被诫勉谈话;大冶市国土资源系统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人分别被诫勉谈话;环保系统2人分别被诫勉谈话。
(3)府河孝感段部分拦水坝未办环评手续问题,安陆市政府副市长、云梦县政府副县长分别被诫勉谈话。(4)2015年5月,洪湖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排查洪湖市中兴能源公司厂区时被打问题,公司总经理刘某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被罢免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对上述4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和严肃处理,体现省委省政府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决心和恒心。
(六)2016年 2月19日省纪委通报6起元旦春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6年1月,黄石市第四开云官网入口app 党委书记、院长曾凡强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和朋友在公共场合带彩娱乐;
(2)2015年8-9月,鄂州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杜新强的妻子吴玲珍多次与市地税局司机吴某私下联系,违规使用市局公车接送其上下班;
(3)2015年2月,宜昌市知识产权局违规接受某企业赠送的品鉴酒一批,并发放给全体职工,违反了廉洁纪律;
(4)2015年春节前后,监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忠国多次接待同学、朋友就餐花费2160元,事后用品名为电脑耗材的同等金额发票在县公安局财务上报销,违反了廉洁纪律;
(5)2015年8和10月,孝感市孝南区区委督查室主任江义先后两次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均未向纪委报备,且第二次宴请时,邀请了29名亲属以外人员,违规收受礼金6300元;
(6)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恩施州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段绍鹏多次安排前来进行水利勘察设计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接受足浴服务,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3510元。
上述6人分别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分别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和党内警告处分。
(七)2016年 2月22日省纪委通报8起财务票据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1)省委讲师团及其所属《学习月刊》杂志社违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共计206.38万元,杂志社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劳务费6.3748万元;
(2)孝感市孝南区住房保障局以虚报差旅费套取现金共计1.4583万元,用于违规发放交通补助、值班费;
(3)郧西县对外宣传办公室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相关支出手续不齐全等,涉及资金4.6575万元;
(4)宣恩县李家河中心小学虚开购物发票,套取学生营养餐和普通餐资金5.466万元,用于发放代课教师工资;
(5)黄石市殡葬管理所用白条列支临时雇佣的劳务人员劳务费2.1万元,违规入账报销不合规发票16张,所殡传办自立名目违规发放殡葬宣传整治专班工作人员补助6.9万元;
(6)孝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向干部职工发放春节补助4万元,并以购买电脑耗材名义虚列办公费对该笔支出予以报销;
(7)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以虚开会议费的形式共套取财政资金11.3085万元用于其他开支,以其他名义虚开发票6.93万元以违规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和有关企业,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加班补助2.1173万元,疏于管理造成单位4.4万元油卡公私混用;
(8)湖北科技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副院长阮若林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违规报销与《差旅费报销审批单》所列时间地点不相符合的加油票、出租车发票、进餐费、住宿费等3.6305万元。
上述8起案件的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个别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
(八)2016年2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通报3起典型违纪案件处理情况
黄石市第四开云官网入口app 院长曾凡强案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分。(前文已提)
2015年10月30日,郭安平调任监利县三洲镇卫生院院长。次日中午,6个乡镇的卫生院领导和职工41人在食堂聚餐饮酒祝贺郭的履新,晚上又有35人在餐馆聚餐饮酒。郭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参与干部均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9月23日,洪湖市卫生计生局综合执法局筹备组吴华、陈伟、陈际斌在小港管理区职工开云官网入口app 检查工作期间,中午接受开云官网入口app 公款吃请并饮酒,该院院长张洪伟、副院长柯友志、朱本元参加。饭后,吴华、陈伟身穿执法制服与张、柯在宾馆开房带彩娱乐打麻将。洪湖市纪委分别给予陈伟、张洪伟、柯友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陈际斌、朱本元党内警告处分。吴华、陈伟、张洪伟、柯友志受到免职处理。